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本科生“人文社会科学新苗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本科生“新苗计划”及研究生“研创计划”项目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苗计划”结项
(一)“新苗计划”结项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新苗计划结项申请书》,连同项目成果报送至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开展结项评审, 并对课题研究项目成果进行查重,重复率超过20%的论文或研究报告,不可作为结项成果。同时推荐“课题研究项目”候选优秀项目(不超过立项数的20%)。科研处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结项材料和推优情况进行复核后将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成果及结项材料提交校学生科研项目评审小组审议。
1、课题研究项目(不含挑战杯专项)
新苗计划结项申请书,成果复印件(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需要复印封面、目录、正文)。
2、读书会、学术团体、学术竞赛
新苗计划结项申请书,总结报告,证明材料(出版刊物、新闻稿、照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二)各教学单位向科研处报送材料内容
1、 新苗计划结项汇总表(盖章、签字)并按项目完成质量分类、排序汇总,标注建议推荐的优秀课题研究项目。
2、新苗计划各项结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3、无法按期完成研究计划、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提交撤项申请书。
4、学院学生科研项目评审小组会议纪要
以上材料全部双面打印,同时报送全部电子版(word格式),打包压缩后请以【2023新苗结项+学院名称】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zhangchunyan@ucass.edu.cn。
二、“研创计划”结项
(一)“研创计划”结项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研创计划结项申请书》,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成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各科教融合学院。各学院组织评审小组统一开展结项答辩工作(研究成果未能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科学研究项目必须参与结项答辩)和评审工作,同时推荐“科学研究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候选优秀项目(不超过立项数的20%)。各学院将评审结果填入汇总表后提交科研处,科研处复核后提交校学生科研项目评审小组审议。
1、科学研究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所在学院研创项目管理老师或科研秘书)(含专项)
(1)研创计划结项申请书,发表成果复印件(正式发表的成果需要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专家学术沙龙或学术报告会的新闻稿、现场照片、海报图片等活动证明材料。
2、学术论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提交至科研处)
研创计划结项申请书(盖章),征文通知、会议议程、签到表(线上会议提供会议截图照片,线上合影为佳)、会议文集、新闻稿、参会照片等有关材料。
3、学术交流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提交至科研处)
研创计划结项申请书(盖章),参会通知或邀请函、参会提交的论文、发言PPT、会议议程、参会照片、新闻稿等有关材料。
(二)各学院向科研处报送材料
1、 研创计划结项汇总表按项目类别(盖章、签字)并按项目完成质量分类排序汇总,标注建议推荐优秀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项目。
2、研创计划 “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及相关结项材料。
3、无法按期完成研究计划、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提交撤项申请书。
4、学院学生科研项目评审小组会议纪要
以上材料全部双面打印,同时报送全部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打包压缩后请以【2023研创+学院名称】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zhangchunyan@ucass.edu.cn。
三、时间安排
1、“新苗计划”“研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结项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
2、各学院组织结项答辩和结项评审工作,2023年11月28日-12月10日。
3、各学院向科研处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
联系人:张老师 贾老师
电 话:81360838
地 点:良乡校区北综合楼605室
科研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