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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研创计划”科研项目问答

发布时间:2026-06-12 16:14:03  点击次数:


一、项目概况与目的

1.什么是“研创计划”?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答:“研创计划”全称为“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2020年实施,2025年修订。“研创计划”旨在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为硕、博研究生提供更多参与科研实践的机会,引导学生在科研实践中掌握科研创新能力、提高综合学术素质,助力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2.研创计划的实施目标是什么?

答:有两个主要目标:提升科研能力:鼓励研究生结合研究方向、学位论文和导师科研项目,开展自主创新与跨学科研究。开拓学术视野:支持研究生开展国内交流与合作,鼓励在高水平期刊发表成果或在重要学术会议上展示创新性成果。


二、项目类别

3.研创计划包括哪些项目类别?

答:共两大类:(一)个人类项目

科学研究项目:鼓励基于专业方向拟定研究课题,优先支持采用新方法、开拓新领域或跨学科的研究。

专项项目:定向支持冷门绝学、社会调查等特定领域。

专硕项目:由开展专业硕士教育的学院自主设立并管理。

学术交流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支持研究生携原创论文参加国内高质量学术会议。

(二)团队类项目

学术研讨会项目:由研究生申请承办,在导师指导下举办50人以内的小型学术研讨会,鼓励面向国内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在读研究生、本科生公开征文。

学术刊物项目:由研究生申请承办,在导师指导下主办学术刊物,鼓励面向全国征稿,鼓励优秀成果申请以集刊形式正式出版。


三、个人类项目申请条件

4.个人类项目(科学研究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研究生(非毕业年级、非延期学籍)。项目负责人须实际承担并主导研究工作。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且导师承诺承担实际指导职责。


5.学术交流项目有哪些附加条件?

答: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会议正式录用论文的通知或证明材料;论文原创性声明,文字重复率不超过20%;大会发言邀请函或包含申请人发言安排的会议议程。


6.专硕项目的申请条件如何确定?

答:专硕项目申请与结项条件由学院确定并报科研处备案。


四、团队类项目申请条件

7.团队类项目(学术研讨会项目、学术刊物项目)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研究生(非毕业年级、非延期学籍)。申请人须切实承担项目组织工作并负责项目实施,本人无法承担实质性工作的不得申报。

项目组成员3至20人,均为我校在读学生。学院须通过校园门户发布招募、组织双选会等方式协助组建团队。须征得指导老师同意,且导师承诺承担实际指导职责。


五、申报限制

8.每人每年可以申报或参与几个项目?

答:以负责人身份:年度限申报1项。以成员身份(非负责人):年度累计参与不超过1项。


9.在读期间主持或参与项目有无总量限制?

答:有。主持总量:累计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类别: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项目、专硕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学术研讨会项目、学术刊物项目限主持1项。参与总量(不含负责人身份):累计不超过2项。


10.研究内容有什么限制?

答:须具有原创性,不得与已立项的往年学生科研项目或本年度其他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实质性相似。


11.哪些情形下不得申请?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处于处分期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或提供虚假信息;有在研项目且未能按时结项或被撤项;其他不应予以资助的情形。


六、立项与变更

12.立项流程是怎样的?

答:采取 “项目申请 → 指导教师推荐 → 学院评审 → 学校备案” 方式。学院以公开答辩或专家评审方式组织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科研处备案立项。


13.立项后可以变更项目核心内容吗?

答: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成员、名称、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形式等。确需变更的,须于每年6月或9月提交变更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科研处备案。因休学等无法按期结项的,应主动申请撤项。


七、成果要求与署名

14.项目成果发表时如何标注?

答:标注字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项目资助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15.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项条件是什么?

答:须同时完成研究成果和学术活动。

研究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等,须标注项目资助信息;专利、获奖证书以及未公开发表成果,须经学院评审。

学术活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参加学院在良乡或望京校区举办的线下学术报告会,宣讲项目内容,张贴成果海报;自行组织或学院统一组织开放式线下专家学术沙龙(须提前报学院审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项目组成员全员参加。

其他要求:成果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超过20%,优先使用社科院图书馆查重服务;不得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成果的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如导师为第一作者,则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二作者。


16.学术交流项目如何结项?

答:提交参会论文最终稿、论文原创性声明、查重报告(重复率≤20%)、发言PPT、会议邀请函、会议日程安排、参会照片、票据等材料。


17.学术研讨会项目如何结项?

答:提交征文通知、征稿分析、会议审批、会议预告、会议议程、签到表、会议文集(或摘要集)、新闻稿、照片等材料。学术研讨会项目立项后,需在发布征稿通知前2周,填写《研创计划学术研讨会审批表》经学院审批后报科研处备案。


18.学术刊物项目如何结项?

答:学术刊物每年至少编印发布或出版一期,提交样刊、征稿通知、新闻稿、照片等材料。


八、结项与周期

19.项目实施周期多长?各阶段时间如何安排?

答:周期为一年。1月:学校发布通知,学院动员;3月:学院接受各类项目申请并开展立项工作;4-11月:项目实施阶段;12月:学院完成结项评审及评优。


20.结项流程是什么?

答:负责人提交《结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 学院组织公开答辩与专家评审 → 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 报科研处备案。


九、项目终止与违规处理

21.什么情况下项目会被终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终止项目并停止资助,项目负责人失去申请我校其他学生科研项目的资格: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在项目申报、实施或结项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未经批准擅自终止项目实施;违规使用、侵占研究经费;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违规行为。


十、经费管理

22.项目经费如何拨付?

答:科学研究项目、学术研讨会项目、学术刊物项目:分批次拨付至学院,当年度结余由学校收回。学术交流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经费在下一年度拨付。


23.经费使用有什么要求?

答:鼓励学院提供配套资金。所有支出须通过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支付,并保留合规票据。学校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审计,违规使用按第十六条及学校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24.学院和学校层面的评审机制如何?

答:学院成立院级学生科研项目评审小组(成员覆盖相关学科),名单报科研处备案;学校成立校级学生科研项目评审小组,评审校级优秀项目。


25.各学院是否可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答:可以。各学院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科研处备案。